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落实责任,强化政治监督10篇

篇一: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落实责任,强化政治监督

  

  社会治理强化国有企业党风廉政监督制度建设的思考王中胜(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 570000)摘 要:党风廉政的建设对国有企业来说意义重大,这不仅关系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未来的方向,也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态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更深更广的程度延伸,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并巩固发展。然而,从党中央巡视的情况看,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执行不严格等现象仍不时发生。基于这一现象,本文从机制体系建设、责任寻求、思想道德认同等方面入手,分析了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对策。关键词:国有企业;党风廉政;监督制度;思考见解作者简介:王中胜,男,1976年7月生,汉族,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工作为: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法律制度。国有企业不仅是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支柱,而且是全社会和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通过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加强,不断运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有效树立科学信念,确定明确的个人发展目标和企业发展目标,认真落实党出台的好政策,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建设。国有企业要结合自身建设廉洁政府工作的不足,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科学有效地巩固企业内部廉政建设,切实做好工作。加强党风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各级党委要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纳入整体工作和党的建设整体规划,如果国有企业加强党风廉政文化建设项目,可以创建一个公司内部的良好的工作氛围和风气,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促进和相互学习的发展,充分发挥组织的监督作用和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促进所有任务的有序发展[1]。国有企业加强内部诚信制度文化建设项目,优化和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实施机构改革措施,可以有效培养公司党政领导和员工的综合素质,增强内部业务的执行力。存在的问题责任制度落实不够。个别国有企业党委对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安排得不到位。国企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必须充分履行治党,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的主体责任[2]。一些国企党委没有承担建设廉洁建设的主体责任,纪委没有承担监督责任,解决问题效率不高,对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细节了解不够。没有完整的体系。近年来社会反腐斗争高压态势不断增强,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制度的建设和公司发展[3]。然而,一些国有企业在建设项目中也存在各种缺陷,相关的管理规则体系缺乏有效的执行和约束力,使项目无法发挥真正的价值作用。这些国有企业尚未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文化体系建设系统,以及缺乏强有力的监督管理,给国有企业的先进党风廉政文化发展带来了一定程度的阻碍。落后的党风廉政文化。在经济市场上,国有企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评价指标主要反映在有关经济发展的硬指标上,而对廉政建设和管理等软指标的评价却不够[4]。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能力不足,缺乏一定的廉政文化意识,对党风廉政文化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准确。一些领导干部使命感不强,不能与员工交流沟通,不能从政治上及时把握企业发展的热点问题,不能帮助职工解决生活134中的各种问题。改善建议加强责任制度落实。党委要认真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规划和把握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分步解决措施。加强责任制建设,巩固补充系统的主体责任,以系统规范的管理为核心,建立一个防御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并结合个人与集体领导部门有效评价,各企业主管人员一定要把自己的业务做好[5]。健全体系。提高国有企业廉政文化建设水平,建立科学有效的廉政监督机制。党组织领导干部必须深入企业,开展互动交流,及时了解员工反馈的各类问题,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国有企业要完善内控制度,坚决实行责任制和奖惩制度,成立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国有企业必须正确认识到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治理力量的强弱不仅关系到国有企业反腐倡廉战略使命的实现,而且关系到科学确立公司治理文化发展目标。现代国有企业必须积极转变观念,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和企业管理等综合评价项目。国有企业应当合理开发教育和培训活动,有效地训练和提高政治意识,防止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结束语:综上所述,加强国有企业廉政建设,切实做好政治文化建设工作,注重培养廉洁的优良作风,注重国有企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全面的科学分析,完善廉政文化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劳动者的综合评价,创造出良好的企业廉政文化发展环境。参考文献[1]王威威,王义军,刘宗辉.新时代国有企业党风廉政文化建设路径分析[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19,3(12):13-14.[2]贾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国有企业的运用[J].陕西煤炭,2020,39(01):213-216.[3]张俊波.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思考[J].产业与科技论坛,2020,19(08):182-183.[4]许婕,刘凯月.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2020,37(07):99-103.[5]章勇.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考[J].企业科技与发展,2020(12):163-165.

篇二: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落实责任,强化政治监督

  

  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问题及对策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政治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从近年来国有企业发生的腐败案件来看,企业党委主体责任虚化和纪委监督责任弱化是重要原因,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势必会影响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成效,影响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成就。本文通过分析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如何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

  标签: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0引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是全党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的重要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国有企业党组织决不能置身事外,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对中央政治形势的判断和部署中,把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做大做强的重要内容,促进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当前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存在问题

  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国有企业正处于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这些都与企业党委主体责任虚化和纪委监督责任弱化是分不开的。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1责任意识有待增强

  当前国有企业党委都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但在落实主体责任时,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不是工作主体,“只挂帅、不出征”,普遍存在以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或由纪委包办党委的主体责任,存在定位不准、责任虚化等问题,责任制的龙头作用体现不够,没有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贯要求和政治责任担当起来。同时,部分纪委职能泛化,组织参与的事务多、检查多,监督责任意识淡化,不同程度存在执纪问责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

  1.2责任内容不够明确

  有些单位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时,没有按照“明确、具体、量化、可行性”原则,责任条款过于笼统,没有具体、明确的内容。有的责任内容照传照搬照抄上级文件,没有结合企业实际,简单地把“两个责任”框架式分解下去,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在分解责任时,缺乏系统性,存在一些责任重复交叉或

篇三: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落实责任,强化政治监督篇四: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落实责任,强化政治监督

  

  七、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2013年1月22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各级党组织必须明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放弃了这方面责任,就是对党和人民、对干部的极大不负责任。党教育培养一名领导干部不容易,一旦在廉政方面出了问题,党组织多年的培养和本人以前的一切努力就毁于一旦。各级党组织一定要负起责任,敦促教育干部廉洁自律,不能放弃责任。

  《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3年1月22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形成对干部的严格约束。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组织上培养干部不容易,要管理好、监督好,让他们始终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对干部经常开展同志式的谈心谈话,既指出缺点不足,又给予鞭策鼓励,这是个好传统,要注意保持和发扬。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没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和觉悟,就不要进入干部队伍。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这是爱护干部,而不是苛求干部。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哄着、护着,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党委书记要在其位、谋其政,履行好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在出现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时,一定不要护着掩着,要表明坚决反对的态度。有的干部胡作非为、贪赃枉法、欺压百姓,你去护着他干什么?很多事情,开始很小,结果越闹越大。有的同志可能是怕影响政绩、影响形象。我这里说清楚,如果出了问题,情况清楚并且是明显错误的,有关党委必须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各级党委要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执纪职责,拒绝说情风、关系网、利益链,采取管用的措施提高组织管理的有效性,使违纪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这样既有利于防微杜渐,也有利于教育和挽救干部。有的地方和单位有了问题总想捂着盖着,甚至弄得保护错误的力量大过伸张正义的力量,这个问题要认真解决。查处违纪问题必须坚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不能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何人不得隐瞒、简化、变通。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巡视发现,有的党组织领导不力,缺乏责任担当;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在党不为党、在党不信党,讲风水、信迷信!这些问题不碰不管,就会破坏我们的团结统一。现在巡视发现的问题,突出反映了有些干部完全丧失党性、毫无纪律观念,有的党组织形同摆设、疏于管理。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二〇一四年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4年10月16日)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按党章办事,把对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管理和监督在标准上严格起来,在内容上系统起来,在措施上完善起来,在环节上衔接起来,做到不漏人、不缺项、不掉链,使存在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解决一个问题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面对新时期复杂的党内外环境,从严治党要把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制定目标和狠抓落实结合起来、分类指导和统筹协调结合起来、典型引导和全面提高结合起来、当前工作和长治长效结合起来,增强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时效性。

  在福建调研时的讲话(2014年11月1日、2日),《人民日报》2014年11月3日

  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从严管理干部,要做到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任务,需要大气候,也需要小气候。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思考、主动作为,通过营造良好小气候促进大气候进一步形成。

  在江苏调研时的讲话(2014年12月13日、14日),《人民日报》2014年12月15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级党委(党组)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要在巩固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落实主体责任成果的基础上,把责任落实到地市一级。从严治党,首先是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对下级纪委不向上级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处情况的,必须严肃问责,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要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所有派驻机构都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瞪大眼睛,发现问题。纪检组长要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不要分管其他业务,如果都“打成一片”、混成一锅粥了,还怎么行使监督职责呢?对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就是渎职,那就要严肃问责查处。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党员干部越是位高权重,越要受到严格管理和监督,老虎屁股摸不得是不行的。选人用人和管人不能偏废。现在的一大问题是选人的人不管人、不监督人,有的党委不管监督,干部一出事就把挑子撂给纪委,这是不行的。党委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选对用好干部,更要管好干部。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要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和管理。有的领导干部不敢抓不敢管,抱着“鸵鸟心态”,唯恐得罪人、丢选票。要建立有利于干部敢抓敢管、有利于党委担负主体责任的制度。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各级党委要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及时了解所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抓早抓小,敦促领导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要加强对地市党政一把手的关注和了解,督促省委加强管理和监督。巡视工作要向地市县一级延伸,盯住一把手,使他们自进入主要领导干部行列起就受到严格管理监督。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各级党组织要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新的形势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纪律约束提出了新要求。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明各项纪律,严格管理监督。要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机关要防止“灯下黑”,严肃处理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清理好门户,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都要制度化、程序化。

  问责既要对事、也要对人,要问到具体人头上。要把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通过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得到充分释放。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仅要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而且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还是要在贯彻执行上狠下功夫,不要又是写写、挂挂,各级党委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最后要按照这个《准则》《条例》去办,抓落实。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10月8日)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各级纪委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要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10月8日)

  各级党组织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中央巡视组是代表中央去反馈,要找党委(党组)书记直接说事,坚决把责任压下去。细化整改问责制度,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

  《在听取二〇一五年中央第二轮专项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5年10月15日)

  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管党治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加强党的领导体现在党的建设、管理、监督之中,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抓早抓小,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自觉同一切违纪行为作斗争。

  《在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0月29日)

  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不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健全党内法规制度,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使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要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严肃查处,寸步不让,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推动社会风气好转。要强化党内监督,积极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推进制度创新和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强巡视工作,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要利剑高悬,以顽强意志和坚定决心,持续形成强大威慑,坚决减存量、遏增量,确保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要加大治本力度,椎进标本兼治,深化相关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不断压缩腐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要把制度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以制度建设巩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成果,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为党的长治久安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在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0月29日)

篇五: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落实责任,强化政治监督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如何强化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李笑冰

  来源:《管理观察》2019年第32期

  摘要:本文针对如何强化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展开论述,提出具体强化作风建设,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的措施与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党员干部的贪污腐败问题,建立与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机制。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风廉政;贪污腐败;问责机制

  中图分类号:D267.1;D262.6文献标识码:A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和魂,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落实“三个一以贯之”要求,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并切实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目前,关于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研究极为丰富,关于如何强化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研究亦不在少数。那么,如何强化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本文简要谈几点看法。

  1始终强化作风建设,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

  国有企业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应始终强化作风建设,不断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近年来,五矿国际党委始终坚持狠抓“四风”建设不停步。公司纪委坚持每月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廉洁守纪行为进行提醒,针对重要节日发布廉洁提醒和通知,重申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各项具体要求,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促使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為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依法治企要求,在公司境内所有部门和单位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推动五矿国际在经营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得以有效地解决和加强;持续开展六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2018年以“知敬畏、重操守、强作风”为主题,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党委书记讲党课、党规党纪专题培训等活动。同时宣传党纪条规,强化作风建设和廉洁教育,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思想根基,全方位筑牢党员干部廉洁防线,努力构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和高质量的发展环境。此外,还通过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监督检查等工作,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针对问题线索,坚持24字方针,严格管理,分类处置,快查严办,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强化案件警示教育,将审查成果转化为预防手段,促进公司依法治企、管理提升。下一步,五矿国际党委将继续下大力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任务和分解责任的阶段性监督检查,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

篇六: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落实责任,强化政治监督

  

  政工专栏浅谈国企党委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蒋琳琳北京住总集团市场营销中心北京100101摘要院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明“牛鼻子”,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的一个重大发展,是国有确提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体责任。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企业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课题。关键词院国企党委;党风廉政;建设1提高担当意识袁认真履职尽责1.1要提高思想认识党风廉政建设是国有企业党委应该抓的“大事”,党委书记作为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决不能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经营发展指标不抓惩治和预防腐败,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对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抓、主动抓、具体抓、经常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1.2要健全组织机构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企业党委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分管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业务管理当中,坚持抓早、抓小,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形成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纪委监督、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1.3要落实责任到位国有企业党委和各班子成员既要抓好生产经营,也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党委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班子会等,经常研究和分析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企业经营工作中,在工作中见实效。同时,要注重结合实际,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出现党风廉政建设和重大案件问题的单位和部门的分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人人有责、责任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2培育廉洁文化尧重视宣传教育2.1要进行整体规划将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的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整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企业廉洁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并将这种文化由制度推动变成“自发”,再由“自发”成为“自觉”。2.2要积极创新形式创新廉洁文化进企业的形式,在普遍的学习、参观正反面典型事例等教育形式的基础上加入廉洁从业知识、歌咏、书画摄影、诗歌朗诵、读廉政书等竞赛环节,以轻松活泼的形式促进廉洁文化氛围的形成。2.3要强化组织引领企业党委和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讲课、带头参加相关活动,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引导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权力观和利益观,引导企业干部职工养成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艰苦奋斗作风、引导企业党员领导自觉做到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3加强教育监督袁强化执纪问责党委的责任依据是《党章》和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是广大人民最根本利益的代表,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维护人民大众的利益,是各级党组织义不容辞的职责。中央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在国有企业,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而不是单纯的监督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要主动预防,而不是单纯的事后查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是党委和纪委共同的担子,国有企业党委既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同时还要让纪委发挥好监督责任。3.1坚决支持工作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否落实,党委对纪委工作的支持是关键。党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应要求各部门重视纪委工作,对纪委工作的领导要旗帜鲜明、坚强有力,做纪委的坚强后盾。对于纪委发现的问题,党委要高度重视并协调各部门进行有效处理,对于案件查办工作,要大力支持。3.2自觉接受监督国有企业党委特别是班子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人事应主动让纪委参与其中,自觉接受监管。并指导纪委从源头上做好监督与风险防控。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强化纪律约束,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用铁的纪律打造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3.3加强组织建设要提高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自身建设,定期进行培训。通过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整合资源和力量,保证纪检监察工作有人落实,保证纪检监督工作开展到位。4强化组织保障作用袁明确选人用人机制4.1精学《条例》,坚持标准党委组织部门要主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活动,按照“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则,切实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具体负责部门认真学的良好氛围,确保政策和流程在执行过程中的准确性,提高公信度。4.2凭业绩选干部,用干部创业绩实绩是干部德才素质的综合反映,是所用干部是否有公信度的客观依据。选人用人注重实绩,才能引导广大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让那些有发展思路,懂经营发展的干部脱颖而出;让那些热情工作,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有位置、有舞台,真正把干部的注意力凝聚到干事创业、加快企业的经营发展上来。4.3群众公认,程序合法坚持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和规定动作。在推荐和提拔干部过程中,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客观地掌握群众对干部的评价,真正把那些群众拥护、职工认可的干部提拔到领导工作岗位上来。大力培养、引进和使用企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增强企业科技与人才竞争力,充分激发蕴藏在职工群众中的创造力量。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我党在执政过程中必须坚决落实的两大责任,是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有力手段和增强党的生命力的重要措施。在具体落实两项责任过程中,需要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优化和改进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合理有效的工作措施,使责任得到更加有效地落实,从而推动企业顺利完成经济和政治“双指标”,实现长期可持续稳定发展。·58·.com.cn.AllRightsReserved.

篇七: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落实责任,强化政治监督

  

  浅谈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

  摘要:在新形势下,党的严格治理逐渐朝着基层延伸,党风廉政建设是每个党员、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基层党委只有落实“两个责任”,才能够更好的完成党务工作。国有企业与我国经济有着密切关系,国有企业必须要落实两个责任管理方式,全面提升国有企业内的廉洁工作质量。本文首先分析了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现状,同时阐述了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问题的解决措施,最后总结了全文。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现状;解决措施

  前言

  国有企业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必须要落实“两个责任”即包括: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这也是当前国有企业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党组织和党务工作人员只有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加强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深入理解“两个责任”的意义和精神内涵,针对企业内部的腐败工作才能够及时惩治,确保腐败预防工作落到实处。

  一、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现状

  (一)责任意识问题

  当前,国有企业党组织内部,党风廉政建设受到了企业领导的高度重视,但是在落实责任主体时,还存在着较大的缺陷。工作人员认为党委只是领导主体,并不是工作主体,党委主体被纪委监督替代的现象普遍存在,党委主体被纪委监督包办的现象也比较普遍,同时还存在责任虚化、定位不精准等问题,党务管理工作、治理工作等政治责任的担当同实际需求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二)责任内容问题

  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职分解时,由于缺乏量化机制、考核原则,导致责任内容还不够健全,进而影响了可行性,即便是部分国有企业制定了相关的责任内容,但是条款较为笼统,不够严谨,适用性不强。部分国有企业甚至直接挪用上级的文件内容,完成没有结合国有企业的发展战略、自身经营状况,导致“两个责任”难以得到落实,同时与生产经营没有实现有效融合,导致适用性不强。

  (三)责任考核问题

  国有企业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并不是依照党风廉政,而是依据纪委考核名义。在实际工作中,纪委对二级单位的责任考核也逐渐转变为纪委检查,完全没有按照“两个责任”落实相关工作。最终的考核结果也是大同小异,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未能将“两个责任”落实的情况反映出来,考核工作也仅仅是在事故出现后,未能重视过程的监控,检查工作和实际的需求不符。

  (四)责任追究问题

  由于责任内容过于笼统,导致“两个责任”的实践性不强,追究、查处相关人员的职责还不够明确,加之追究流程过于混乱、惩戒条款过于宽松,即便是出现事故之后,也很难追究到相关人员,直接将集体责任转化为个人责任,在考核中也忽视了集体责任。

  二、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基于国有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时代的发展,国有企业针对“两个落实”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如下:

  (一)提升工作人员的认知程度

  国有企业应该提升工作人员对“两个责任”的认知程度,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想要落实“两个责任”,首先需要加强各级领导的教育工作,促使党员干部能够做到“三个认清”。主要为:第一、认清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信息、开展腐败斗争的决心,实时掌握当前的政治形势。第二、明白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必要性,促使党员干部能够和中央解决部署实现思想统一。第三、认清个人责任、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加强廉洁工作建设,做好表率,带领工作队伍自觉遵循各项内容,加强腐败工作的预防和控制。

  (二)落实责任内容构建工作

  国有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工作,首先党务工作人员需要明确自身的责任。坚守责任并担当责任,在工作开展中严禁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重管理指标、不惩治问责的工作现象。只有定期开展各项研究、布置、检查工作,落实反腐败工作,才能够落实“两个责任”工作。

  同时国有企业还需要履行“一岗双责”,如下图1所示,加强自身、队伍的管理,将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列收入企业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的管理工作,借助“一岗双责”规范各项工作,同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落实领导责任,国有企业内各个部门的管理人也应该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实现事与人的统一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一级一级的抓、一层一层的带、实现层层落实,贯穿整个工作流程。同时纪委还需要落实各项监督责任,确保党委主体职责。国有企业只有加强对腐败分子的问责,有效监督各项腐败工作,促使党委反腐廉政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进而在国有企业内部营造廉洁的工作氛围。

  (图1为一岗双责结构示意图)

  (三)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

  国有企业应该加强上级党组织“两个责任”的学习,确保上级党组织能够掌握“两个责任”的含义。与此同时,还国有企业还应该加强基层党组织内部学习、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基层开展学习活动,确保“两个责任”廉政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上级党组织也应该依据“两个责任”内容,确保考核机制的细化、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开展多条职工群众参与的途径。为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质量,国有企业应该将考核结果和部门评优、领导干部奖惩、选拔、晋升相融合,全面确保工作的落实程度。

  (四)加强问责追究工作

  国有企业需要制定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的形式,将党务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划分,同时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区分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营造有错必纠的责任追究制度。

  针对一些腐败现象,需要严格实施追责,一些重大腐败事件相关人员不查处、不及时报告的需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岗双查”责任机制,细化相关的要求与内容,在查处当事人违法行为、失职、亵职等方面的问题。针对党风廉洁建设不力的违法行为,需要加强责任追究,提升领导干部履行自身职责的积极性。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需要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确保思想、行为的统一,从各方面入手,强化责任意识、主体意识,全面推动国有企业内的廉洁生态环境,进而推动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磊.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国有企业海外党风廉政建设——以神华海外公司为例[J].中国市场,2015,(44):50-52.

  [2]杨宁.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思考[J].企业文化(中旬刊),2015,(5):29-31.

  [3]姚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探析[J].现代企业文化,2017,(24):90-93.

  [4]吴炜.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思考[J].科技展望,2016,26(11):273-274.

  [5]张晓中.关于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思考[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14):155-156.

篇八: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落实责任,强化政治监督

  

  浅析国有企业强化政治监督的有效对策

  摘要:国有企业的发展必须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当前形势下,国企的政治监督需要紧密结合当前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不断完善。通过介绍当前形势下国有企业进行政治监督的必要性,结合目前在国有企业政治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强化政治监督的实践措施。当前形势下,国有企业的发展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在挑战与机遇中抉择未来发展方向,需要国有企业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体系发挥作用。国有企业的政治监督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重大政治原则的基本保障,保障国有企业经营方向,促使企业党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发挥职能的重要体系。

  1国有企业强化政治监督的必要性

  当前形势下,国有企业的发展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从国内来看,我国的经济持续处于高速增长中,人们对于生产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的发展除了提供人们生产生活的基本物质保障之外,还需要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持续动力。从国外来看,当前国际市场风云变幻,国有企业不仅在经营上面临着更大的市场竞争风险,在政治上也受到诸多国际政治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因此,需要坚定不移地实施严格的国有企业政治监督。

  (1)国有企业强化政治监督是企业经营政治方向的基本保障。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不断发展壮大,必然要面临发展方向的选择。然而国有企业具有其特殊的政治性质,其发展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领导,符合人民的利益。在国有企业中,实施政治监督就是保障党和国家的利益,保障人民的利益,避免国有企业成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强化政治监督是确保国有企业党政机关人员积极发挥职能的必要机制。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国有企业廉洁经营。在国有企业的政治监督中,最重要的职能之一就是对企业经营管理干部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2)国有企业强化政治监督也是未来升级转型的重要保障。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我国的国有企业要逐渐朝着高技术、高附加价值、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型升级。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必须摒弃急功近利的思想,需要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体系为转型升级保驾护航。因此,国有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治监督,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体系是企业持续发展壮大、转型升级的基础。

  2国有企业政治监督的现状及问题

  在长期的发展中,我国的国有企业政治监督的运作体系已经比较成熟,但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在不同国有企业中发挥的实际效果还存在一定问题。尤其是在当前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这些问题也逐渐突出,成为影响国有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不确定因素。

  2.1政治监督力度不强

  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我国的国有企业面临较为严峻的市场竞争以及国内外形势,在日常经营管理中不自觉地将重点放在经营效益上,忽略了政治监督工作,导致政治监督工作流于形式,在执行政治监督工作时,无法得到相关单位的支持。当政治监督工作与部分单位的经济效益发生冲突时,往往会将政治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严重损害了政治监督工作的公正性与权威性,造成政治监督组织不够健全,或者执行政治监督工作的人员有限,无法将工作细化。许多企业往往在外部监查单位发现重大政治问题时,才意识到企业内部政治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严重损害了企业自身形象。企业员工也没有发挥监督职能的途径,对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中发生的问题,没有发表建议的途径,也会逐渐丧失创造力及拥护企业发展的自觉性,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及长远发展危害巨大。

  2.2政治监督机制不完善

  我国国有企业的政治监督机制由来已久,已逐渐发展为较成熟的政治监督机制。随着经济飞速发展,国内外形势的转变,政治监督机制在实际执行中出现一些问题。政治监督机制不完善主要体现在:(1)政治监督途径较单一。传统政治监督途径主要是内外部单位组织人员实施监督职能,同时发动广大职工群众进行补充监督。在新时代背景下,信息技术能够提供更加科学、更为理性的监督途径,呈现出更加客观的监督结果。(2)监督方式较陈旧。目前,政治监督方式还沿用过去的方式,主要依靠人力,对于系统、信息技术等使用较少,实际执行工作效率较低。(3)政治教育方式跟不上时代步伐。当前已经是信息时代,在信息时代的背景下,逐渐形成信息茧房,在思想上、政治上容易受到侵蚀。因此政治教育途径也需要创新,跟上时代的要求,能够帮助人们打破信息茧房,坚定政治立场。

  2.3政治监督执行不彻底

  国有企业在实施政治监督时,往往容易发现问题,但是针对问题的改善遇到较大阻力。在政治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往往是问题的表象,政治监督部门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本原因,制定相应改进措施。在实际政治监督工作中,问题的改善往往只是表面现象,政治监督人员没有追根究底,不能揪住问题抓源头,深入根源进行改善。只有真正解决问题才能真正体现政治监督的力度。

  3国有企业政治监督的强化措施

  国有企业的政治监督需要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变化,需要随着企业的发展而不断成长。当前,我们在国有企业中的政治监督工作需要紧密结合时事,深入了解当前形势下党员和干部思想上受到的影响和变化,通过建立健全政治监督机制,不断强化国有企业政治监督体系的力度,能够发现问题,并且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揪住问题不放,以问题为切入点,切实发挥政治监督体系的职能。

  3.1加强政治监督意识提升政治监督力度

  国有企业在发展经济效益的同时,要以政治监督为基础,扩大格局,以发展的眼光制定国有企业长期发展规划。在长期发展规划下,即使对短期利益有所损害,也要坚定立场,坚定不移地贯彻长期发展战略。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监督意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发展方向,通过慎重缜密的政治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针对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项事务,尤其是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相关的战略性策略,需要提高政治监督的力度。提高政治监督力度除了要依靠党员和干部的自我意识之外,最重要的是通过教育以及自我学习等方

  式来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以及对于当前形势及发展的清醒认识。国有企业通过对不同阶段、不同层级的党员干部和职工等进行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监督意识,发挥企业员工的监督职能,才能在国有企业内部形成积极向上的政治风气,良好的发展环境。

  3.2完善政治监督机制健全政治监督职能

  国有企业的政治监督机制需要随着形势的发展、企业的发展而不断完善更新。在当前形势下,国有企业的政治监督应当实施立体化、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即在建立政治监督机制的时候需要有上级监督、相互监督、自我监督这些较为全面的监督方式,同时建立畅通的监督问题反馈通路,让政治监督的实效能够切实反应。对企业来说,对自身展开监督意味着对于企业阶段性的事务以及实施策略等展开回顾与反思,这样的自我监督形式才更具有可执行性,而不是单纯依赖自身的自觉性。

  3.3落实政治监督执行改善政治监督面貌

  国有企业的政治监督中最重要的环节是改善问题。我们在实施政治监督时要时刻牢记,发现问题后要寻找问题根因,从根因中发现改善机会,进一步健全企业管理机制以及管理方式,建立预防问题的管理方式,逐步改善企业自身的体制,形成良好的政治面貌。因此,在国有企业的政治监督措施中,必须包含这些具体的可执行措施,如:如何对问题定性,问题通报流程,问题解决流程,问题回顾流程,确保每一件事情都能够有章可循,让政治监督措施能够落到实处,切实发挥效应。在政治监督过程中,要重视问题的解决与改善,从问题的解决与改善中反应出工作态度、政治意识,建立一系列预防完善措施,如:政治教育、民主生活会等。政治监督往往容易发现问题,而忽略问题预防。因此,建立问题预防体系也是在政治监督中较为重要的工作环节。需要健全的预防体系才能避免问题的频繁发生,避免问题影响逐渐变大。问题预防体系是一系列的政治教育,按照企业职工的规模、政治面貌等进行不同层次的教育,同时在企业内部制定一系列的会议、讨论等形式的政治教育,让更多职工参与到过程中,潜移默化中提高企业员工对政治监督的敏感性,协助政治监督的执行。

  4结论

  综上所述,在当前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国有企业的发展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因此,在国有企业中要持续不断地强化政治监督力度,为企业的升级转型、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国有企业需要根据当前的实际状况不断提高政治监督意识,更新政治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的政治监督措施,落实执行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通过问题的改善不断强化国有企业的政治体制,保障国有资产,保障正确的发展方向。

篇九: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落实责任,强化政治监督

  

  逐句精解《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七章)

  第七章

  党内民主和监督

  第二十八条

  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落实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健全代表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积极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意见建议。

  本文的解读:本章共四条内容,说的是党内民主和监督。其中,第二十八条说的民主,第二十九条至三十一条说的监督。当然,党内民主本身,也包括一定的监督的含义。所以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第七章的题目——总的来说,第七章说的是党内民主,但同时,又进一步突出了党内民主中的监督。

  好,说到这儿,我们看一下什么是党内民主。一般来说,党内民主包含四大部分,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对应的是党员的选举权;民主监督,对应的是党员的监督权;民主决

  策,对应的是党员的参与权;民主管理,对应的是党员的知情权。这些权利,也就是本条中的第一句话所述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落实的几个权利。对于这四项权利的落实,其后的内容大致总结为一个途径、一个公开、三个制度。

  本条内容如果换一个角度再看,应该可以说,主要源自《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第七章,如,“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本条中的其它内容,也都分散着在《准则》的该部分内容中有所体现。

  关于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准则》中给出的意见,主要是“拓展党员表达意见渠道”、“健全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等制度”等等。

  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准则》中给出的意见,主要是“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使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我们当然最好能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的规定来具体落实。

  关于三种制度,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代表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在《准则》中均有提及,但并未详细说明。既然没有,咱们就从其它地方想辙,比如其它的党内法规。

  在中共中央2008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中,对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有详细说明:“党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与同级党代表大会当届届期相同。如下一届党代表大会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其代表任期相应地改变。代表在党代表大会召开和闭会期间,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

  而对代表联系党员群众,上述暂行条例中有要求,但并未提升到制度化的高度。同时本文发现,关于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度的研究,在很多党建相关学术期刊上长期以来都有研究论文,一些地方自行制定的这类制度也可以百度到。所以,如果您所在单位想要起草这个制度,可以参考的资源既很多也很好找。

  回过头来再看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制度,本文费了好大的劲儿,找到一个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暂行办法(拟制)》,但在党内法规库中并没有找到正式印发的文件,所以呢,不确定该暂行办法最终是否印发。不过在搜集的过程中,本文同样各地各领域先行先试的经验有很多。所以,同样地,如果您所在单位想要起草这个制度,可以参考的资源既很多也很好找。

  详细分析完第二十八条各部分内容之后,我们可以再宏观地想一想——对这条内容如何落实呢?答案很简单,结合本单位实际,把本条中提及的所有制度机制全部建立起来就好了呀。

  第二十九条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监督,突出“三重一大”决策、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侵吞挥霍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问题。问题严重的,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本文的分析:前面曾经说过,第二十九条到三十一条说的都是监督,但彼此之间还是有一些区别的。大致上可以这样区分——第二十九条说的是监督内容;第三十条说的是监督责任;第三十一条说的是纪检组织的监督职责。

  简单地说,第二十九条包括的监督内容主要有政治监督、制度执行的监督、关键岗位及人员的监督、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监督、重点环节的监督。本章题目是“党内民主和监督”,本条例名称中的主体是“国有企业基层组织”。所以,我们其实可以这样理解——本条内容相当于对国企基层组织的监督职能进行说明和赋权。虽然党章中明确规定了党组织的民主监督权力,但如何履行?特别是国企党组织如何履行?说实话,似乎一直没有一个特别全面的回答。本条例完整地回答了这个问题,这让基层组织行使监督职能有据可依。

  比如对制度执行的监督,这里并没有特指是党内制度,也就是说,这应该是企业的全面制度。像生产经营、安全环保等方面制度的执行情况,基层组织是有权监督的。

  比如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监督,监督什么呢?肯定是用权、用钱的规范性,这些看似应该属于行政管理范畴的监督不仅是基层组织的职责,而且文中的用词还是“加强”。与此类似的,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重点环节也被纳入监督范围,自不必说“三重一大”决策、重要岗位、重要人员这种本就已经在开展监督的对象了。

  再说回去,本条唯一展开论述的是“政治监督”,监督内容有两个:一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二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特别是,其中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是要进行“监督检查”的。既然如此鲜明地指出,那么这一类检查就是国企基层组织今后必然要定期开展的一项工作了,无论是内部巡视巡察,还是纳入党建考核进行检查,做是一定要做的。如果您现在正在起草新一年的党建工作要点,把这项工作写进去准没错儿。

  第三十条

  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内设纪检组织、党委工作机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作用。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大提醒、函询、诫勉等力度,通过巡视巡察、考察考核、调研督导、处理信访举报、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式,督促企业领导人员依规依法用权、廉洁履职。

  善用企业监事会、审计、法律、财务等监督力量,发挥职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

  本文的分析:本条说的是党内监督责任的落实。第一段一共两句话,相当于两个层次。第一句话是对如何落实党内监督责任提供了一个总的意见,即建立制度机制、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和充分发挥四个监督作用。随后的第二句,专门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提供了方式方法,文中描述得很清楚,就不再赘述了。对于基层组织来说,在其它内容比如如何发挥党员监督作用方面,可能还要参考很多资料才能形成本单位具体执行的方案;但是在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监督方面,照着本条规定做就可以了。

  第二段其实是对落实好党内监督责任的补充,说的是发挥监督合力的事儿。虽然意思比较好理解,就是对不同监督力量的整合和途径拓展,但其实,这里面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文中说,“善用企业监事会、审计、法律、财务等监督力量”,无论是监事会、审计、法律,还是财务,通常意义来说都是行政部门,此处既然提到了“善用”,那么,企业基层党组织就是有权“善用”的。看到这儿,您可能会质疑,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对所有部门本来就有管理权限啊!话虽如此,但其实在基层的普遍情况,往往是党委书记推动一个专项工作,能够“使用”的也仅仅是党群相关的几个部门而已,其它部门好像约定俗成地不会参与。有了本条规定,今后党委书记在本单位开展党内监督的专项工作,统筹审计、法律、财务等部门力量也就更加理直气壮了。

  第三十一条

  国有企业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

  各级纪委监委派驻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根据授权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代表上级纪委监委对企业党委(党组)实行监督,督促推动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本文的分析:在之前的解读中咱们专门解释了国有企业内设机构的概念,那么,国企内设纪检组织也就相当于某一个企业自己设置的纪检监察部门。与内设纪检组织相对应的,是派驻到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本条内容的两段,就是对内设和外派两种情况的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职责分别进行了说明。前者是协助本单位党委开展相关工作,后者是代表上级党委开展相关工作;前者是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后者是在授权之下的纪检、检查职责。显然,前者的工作侧重于抓落实,后者的工作侧重于抓重点。

篇十: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落实责任,强化政治监督

  

  国有企业强化政治监督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徐建勇

  来源:《管理学家》2020年第21期

  [摘

  要]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的监督管理对提高国有企业的运作效率发挥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针对国有企业政治监督当中已经形成了自身的管理体系,但是在实际的操作和管理当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因此有效的管理措施非常关键。文章从国有企业强化政治监督必要性出发,指出国有企业强化政治监督是党的监管的必然要求,强化政治监督是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和提高国有企业生产效率的关键。概述国有企业强化政治监督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问题主要包括:政治监督重视不够、监督机制不合理、监督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整改。探讨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加强政治监督的重视力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保障监督问题的高效整改和落实,有效深化相关课题的看法。

  [关键词]国有企业;政治监督

  中图分类号:D641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获得了快速发展,当前国有企业占据重要的经济部门。国有企业为经济的全面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这一重要论断,为新时代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管理的重要骨干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必须强化自我监督,在优化企业治理体系和提升企业治理能力方面探索一条新路[1]。但是最近几年,国有企业在实际的发展当中,企业浪费、监督措施缺乏、腐败问题突出等等。因此有效的政治监督措施非常必要,对保障国有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非常关键。文章从国有企业强化政治监督必要性出发,概述国有企业强化政治监督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探讨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有效深化相关课题的看法。

  一、国有企业强化政治监督必要性

  (一)国有企业强化政治监督是党的监管的必然要求

  国有企业强化政治监督是党的监管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的政治监督管理是我党强化国有企业监管的重要举措,党中央高度重视。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突出重点、精准有力,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2]。找准职责定位、有效履行监督责任,监督国有企业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履行到位,是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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