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工作实施方案6篇(完整)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工作实施方案一、活动目标:1、过关注身边的垃圾,从垃圾的产生、危害等活动来认识环境问题;2、通过对美的环境的描述培养学生的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工作实施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工作实施方案6篇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工作实施方案篇1

  一、活动目标:

  1、过关注身边的垃圾,从垃圾的产生、危害等活动来认识环境问题;

  2、通过对美的环境的描述培养学生的审美观,增强学生"爱我学校,美我校园"的意识,为学校、社区的环境问题出谋献策,培养主人翁意识;

  3、通过自己动手捡垃圾以及利用废旧物品做小制作,有关环保的绘画等活动培养学生的环境意识、资源意识。

  二、活动重点:

  1、了解生活垃圾的危害,增强环保意识。

  2、通过活动,增强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

  三、活动难点:

  1、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

  2、树立环保观念,养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能为学校和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四、活动的实施步骤:

  本主题实施对象是三年级学生,共分为:

  1、活动准备阶段。

  2、调查研究阶段。

  3、汇报交流阶段。

  4、扩展、延伸阶段:

  5、宣传展示阶段。

  第一阶段:活动准备

  为了让学生更积极地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有效地展开调查研究,有必要让学生了解此次主题研究的意义。首先课前布置学生去查资料来了解“我们生存的环境对我们的学习与生活有什么影响?”课上展开讨论。有的说:“美的环境能够让我们更愉悦的在校园里学习、生活。”马上有同学提出不同的看法:“差的环境对人类的危害极大,”“为什么会有这么差的环境呢?”通过讨论,让学生明确人类对保护环境的认识不够,在垃圾处理和利用时,把一些有毒有害的物质排入河流土壤,使水土受到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了不利影响。那么如何处理垃圾,保护生态环境呢?教师就顺势提出让同学们去进行一次垃圾的调查,了解垃圾的产生、危害和处理情况,同学们兴致勃勃。开始制定活动计划和方案,前期的动员和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第二阶段:调查研究

  根据主题的要求,我设计了两份调查表,一份是“一个家庭每天大约产生多少垃圾?垃圾分为几类?有什么危害?这些垃圾是如何处理的调查”第二份是“学校垃圾产生和处理情况调查。

  第三阶段:汇报交流

  (1)家庭垃圾调查(一)

  首先从自己的家开始调查,看看家里一天扔掉多少垃圾,扔掉的都是些什么。连续记录一周后作出统计。

  (2)学校垃圾的调查(二)

  1、校园的各种垃圾是怎样产生的?

  2、垃圾的产生主要是我们的卫生习惯所形成的,我们怎样来改变这些不良的习惯,使我们校园环境更加优美呢。

  3、校园的这些垃圾你认为怎样处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垃圾的分类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习惯将垃圾分成三类

  一、有机垃圾:又称湿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或餐余废弃物。包括:瓜果皮、蔬菜皮、变质食品、剩饭菜等。

  二、无机垃圾:又称干垃圾、可回收垃圾或可再生废弃物。包括:废纸、废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织物(布料)等。

  三、有害垃圾:又称危险废弃物。包括:废电池、过期药品、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等。

  第四阶段:宣传展示

  了解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如何让每个人都参与到保护环境的活动中来,如何来进行宣传。最后,经过老师和同学们的商议决定,首先要求每位学生做好宣传工作,向家人、邻居、亲戚宣传垃圾的危害和处理垃圾的保护水资源重要性。人人动手绘画一份《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的绘画作品,然后在教室里展出,加深学生爱护环境的责任心。

  五、扩展、延伸:

  垃圾其实是放错了地方的财富,如果将它有效的利用,能做许多的事情,还能节约大量的资源。同学们课后还可以继续了解垃圾的回收利用、重新使用等方面的情况,把你收集的资料和制作的废物利用的作品展示给其他同学欣赏。

  六、活动小结:

  同学们,关注我们的地球家园,关心我们的校园,展开绿色行动,倡导绿色文明是时代对我们提出的新要求。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入到学校创建绿色学校的活动中去,让我们的校园永远沐浴在绿色的阳光中,让我们为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我们的贡献。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工作实施方案篇2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河南省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执法〔20xx〕16号),依法开展有计划、有重点、规范化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现场执法检查计划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不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紧紧围绕省、市污染防治攻势目标任务,着重于重点区域、重点时间段、重点任务,坚持正确执法、科学执法、依法执法,统一实施现场检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和正面清单制度,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督,有效统一执法资源,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加快减少污染和碳合作

  二、工作计划。

  (一)大气污染防治现场检查计划。

  1、开展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根据春天沙子扬起的天气特征,重点是国家控制、省控制大气监测站点周边的2公里范围,灰尘控制的特别检查。重点检查:国省干道扬尘管理状况城市主要城市清洁状况建筑工地600%、3人等扬尘管理制度实行状况露天矿山开采和修复项目扬尘管理状况石材加工、水泥、陶瓷、砖窑等重点工业企业大气管理设施和在线监视设施运行和无组织排放状况工业堆场扬尘防治措施实行状况稻草和垃圾焚烧状况建筑工地和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警报响应实行状况环境访投诉有关排气企业整改状况等。

  时间表:3-4月。

  2、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VOCs)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专业检查。

  近年来,夏季臭氧数据持续提高,严重影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突出问题,开展控制VOCs,控制O3特别检查,实现夏病冬治。重点检查:化学工业、制药、橡胶制品、涂料油墨粘合剂生产、塑料制品、汽车制造与维护、包装印刷、家具制造、表面涂装、油品储藏销售等10种与VOCs行业企业有关,对VOCs管理设施的运行和符合标准的排放情况进行特别执法检查。同时,引导企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积极避免夏天,科学安排停车、整个装置的停车检查和罐子清洗等VOCs排放量大的作业,引导油品销售企业,实施夜间加油优惠,减少中午高温时段的车辆加油。

  时间表:6-9月。

  3、开展秋冬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根据秋冬大气污染综合管理行动方案、重点行业季节性生产管理工作方案和重污染天气警报响应要求,重点检查:列入全县紧急减排清单的重点企业,重污染天气警报启动期间,是否按紧急方案要求执行停止生产和车辆运输等管理措施,列入全县季节性生产管理的行业企业是否按规定实施高峰生产。

  时间表:10-12月。

  4、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锅炉、炉窑综合整治专项检查。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攻势要求,重点检查:禁燃区内燃煤企业大户退出情况,煤及其加工的固体和液体产品、未加工成型的农林固体生物质、工业固体废弃可燃物、生活垃圾和原油、重油、渣油、机油、煤焦油、稀有物等禁燃执行情况35蒸吨/立即以下燃煤锅炉(包括茶水炉、经营性炉等燃煤设施)淘汰取缔状况的燃料(包括酒精基础燃料)锅炉、燃气锅炉和燃气直燃机的低氮改造状况的燃煤热风炉、砖轮窑、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燃料直径3以下燃料系统淘汰的情况

  时间表:10-12月。

  5、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专项检查。

  根据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要求,重点检查水泥、火力发电、铸造、耐火、石灰、陶瓷、砖窑等重点行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是否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达到五位、一密闭(生产过程集尘,材料运输集尘,工厂道路集尘

  时间表:10-12月。

  6、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专项检查。

  根据国家和省份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要求,进一步巩固网格化管理和部门联合检查机制,落实乡镇街道土地管理责任,继续深入检查散乱污企业。重点检查:农村、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边界等区域,充分利用电力数据、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坚决抑制散乱污染企业复活、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

  时间表:7月和10月。

  7、开展移动源尾气排放专项检查。

  利用固定检查站点,联合公安、交通部门继续开展重型柴油卡车尾气检查,严格检查尾气超标、黑烟现象。重点检查:主要交通干线出发柴油卡车尾气排放状况各种施工现场、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等部门,使用排放超标柴油卡车状况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信息采集状况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内国iii以下机械、排放超标机械使用状况。

  时间表:6-12月。

  8.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特别检查。

  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ODS行为,巩固履约成果。重点检查:四氯化碳(CTC)、三氯一氟甲烷(CFC-11)、二氯二氟甲烷(CFC-12)、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一氯二氟甲烷(HCFC-22)等ODS生产、使用和销售企业是否存在无配额或超配额生产、使用、无备案销售等问题。

  时间表:7月。

  (二)水污染防治现场检查计划。

  1.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特别检查。

  根据《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特别执法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我县黄河流域所有污染者、入河污染口、固体(危险)废物堆积点等可能发生生态环境风险的对象进行特别检查。重点检查:纳入污染排放许可管理的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的支流进入河污染排放口固体(危险)废物堆积点矿山开采、河道采砂、畜禽养殖等没有纳入污染排放许可的其他污染源等行业企业,是否存在违法污染排放问题。

  时间表:3-4月。

  2.开展河流断面水质符合标准的特别检查。

  以确保国家控制、省级控制、市级控制河流断面水质达标为目标,开展水污染源专业检查。重点检查:四河(卫河、汤河、疏浚内沟、折胫河)进入河流排水口、沿河排水企业、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厂、乡镇集中化污水处理厂管理设施运行管理、污水排放、污泥处理等情况,全面提高河流断面水质。

  时间表:6月。

  3.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特别检查。

  以贯彻落实新实施的《鹤壁市淇河保护条例》为契机,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淇河流域所有入河排放口和两岸规划管理范围内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固体废物堆积点等环境风险对象水污染防治情况,县级以上集中饮用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环境管理情况,确保饮用水源地饮用水质安全,消除淇河水质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行为。

  时间表:5月。

  4.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特别检查。

  根据当前农村面源污染现状,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特别检查。重点检查:环境评价和三同时检查手续处理状况粪污贮藏、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状况污水符合标准排放状况禁养区环境管理状况。

  时间表:6月。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现场检查计划。

  以贯彻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为契机,开展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特别检查。

  1.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专业检查。

  重点检查一般固体废弃物产生单位固体废弃物的贮藏、运输、综合利用状况。

  2、开展垃圾填埋场、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和垃圾发电厂等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专项检测。

  重点检查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的填埋、消毒、焚烧等过程污染防治情况,垃圾渗滤液的藏、处理和满足标准排放情况,恶臭无组织排放情况,垃圾发电厂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危险废物的处理管理情况。

  3、开展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检查。

  密切关注发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机构,联合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调查:违法排放、倒塌、处置危险废弃物3吨以上的行政区域违法排放、倒塌、处置危险废弃物的行为逃避监督,设置暗管或利用渗井、渗漏洞、裂缝、溶解洞等排放、倒塌、处置危险废弃物的河流、河流、水库等倒塌危险废弃物的行为,没有危险废弃物经营处置资格的研讨会、工厂或以合法形式掩护的部门非法收集、储藏、利用、运输、倒塌、处置危险废弃物的行为

  时间表:4月和8月。

  (四)建设项目现场检查计划。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求,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未经批准建设、未经批准投资、环评欺诈、项目建设期间未实施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破坏措施等问题。

  时间表:5月。

  (五)污染排放许可现场检查计划。

  以贯彻新修订的《污染排放许可管理条例》为契机,开展固定污染源污染排放许可执行情况的特别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无证排放、无证排放、违反自我监测要求和违反其他环境管理要求的行为。

  时间表:5月。

  (六)中央环境保护监察、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监察、生态环境部加强监督合作、省环境保护监察调查等提交问题现场检查计划。

  1.开展上级环境保护监察提出问题的特别检查。

  对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监察和20xx年回顾、20xx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监察、20xx年省委省政府三散监察、20xx年省委省政府污染防治攻势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专业监察等提交大众通报和20xx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检查提交问清单,根据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逐一验证,发现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拖延整改、整改等问题,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法严格处理。

  时间表:4月。

  2、开展20xx年中央环境保护监察提出问题的特别检查。

  与20xx年中央环境保护监察提交大众通报问题清单进行特别检查,根据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逐一验证,发现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拖延整改和整改后反弹等问题,立即通报有关部门依法严格处理。

  时间表:9月。

  3、开展20xx年生态环境部加强监督合作和省监督调查提出问题的特别检查。

  协调保障生态环境部监督合作、省环境保护监督调查等工作,及时调查处理检查问题,跟踪监督,按时报告调查处理情况,开展问题特别检查。

  时间表:1-12月。

  (七)环境安全危险现场检查计划。

  重大节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期间,开展环境安全危险特别检查。重点检查:加强化工等高风险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应急设施、危险废弃物等管理状况,及时应对各种突发环境事件的妥善处理。

  时间安排:1~3月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环境安全特别检查,7~9月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环境安全危险和环境突发事件的调查整理特别检查。

  (八)生态环境访问通报现场检查计划。

  对大众来信、访问、电话、微信和媒体曝光、网络舆论、上司提交、部门转移等各种方式收到的生态环境访问通报,及时开展检查,重大生态环境访问事件实施专家调查制度。

  时间表:4月和6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制定检查计划。执法现场检查规划制度的实施是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的重要改革措施,对提高执法规划性、减少执法随意性具有重要意义。20xx年起,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年检计划,结合工作职责、执法力量、技术装备、经费保障等情况,制定年检计划,按月细化落实。现场检测计划实行备案管理,月度现场检测。

划(附件1)和发现问题明细(附件2)以表格形式按月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临时部署安排的重大任务等,及时调整现场检查计划并于7个工作日内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二)周密安排,严格执行检查计划。严格控制现场检查频次和规模,加强部门、区域间协调联动,统筹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等制度要求,推行非现场执法,避免多头重复执法。要强化执法公示,强化事前公开,主动公开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加强事后公开,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决定;对涉及“双随机、一公开”的执法现场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

  (三)认真记录,实现执法留痕回溯。在组织现场检查过程中,要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在生态环境系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环办执法〔20xx〕42号)要求,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不同执法行为的性质种类、现场情况、执法环节,通过使用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系统、填写现场检查记录等方式记录执法检查全过程,并按规范归档保存,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查测协同,加强执法监测联动。建立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机构联合行动、联合培训等机制。依据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及时制定执法监测计划,将执法监测经费纳入执法工作预算。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有资质、能力强、信用好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执法监测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工作实施方案篇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三高四新”战略,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20xx年益阳市交通运输领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益交发〔20xx〕89号《20xx年桃江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号桃生环委〔20xx〕6和《桃江县蓝天保卫战“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桃生环委〔20xx〕9号文件,结合我县交通运输领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年度工作目标

  全县交通运输结构逐步优化调整,交通运输领域大气、水污染得到有效防控,交通污染排放强度明显降低,清洁能源在营运车船得到推广应用,交通运输污染防治能力、水平与全县污染物排放控制、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保障要求相适应。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大气污染及扬尘治理

  1.依法查处县城建成区外超载运输车辆及渣土、砂石运输车辆未实施全封闭运输、沿途洒漏、车辆驶离工地未冲洗彻底造成洒漏污染等违法行为。(主体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各中队。监管责任股室:局道路运输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二)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行动

  2.根据益阳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及“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编制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并推进实施。(主体责任单位:局属各相关单位。监管责任股室:局计划统计股、基本建设股、道路运输管理股、水路运输管理股)

  (三)持续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3.做好资水航道疏浚工程和资水航电枢纽前期工作。(主体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监管责任股室:局计划统计股、基本建设股、水路运输管理股)

  4.积极推动发展绿色运输,按市定任务完成县城建成区新增公交车辆中新能源车比例不低于70%。(主体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监管责任股室:局道路运输管理股)

  5.对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船舶强制退出水路运输市场。

  (主体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监管责任股室:局水路运输管理股)

  (四)深入推进VOCs治理

  6.重点推进汽车维修企业VOCs治理工作,严禁汽车维修企业露天喷漆,对有喷漆业务的汽车维修企业喷漆房一律要求安装VOCs处理装置,并督促规范使用,确保达标排放。(主体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监管责任股室:局道路运输管理股)

  (五)加大油品运输过程监管力度

  7.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加强成品油相关运输企业、车辆(船)和人员资质资格的监督检查,配合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打击和清理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主体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管责任科室:局道路运输管理股、水路运输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8.对全县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使用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监管责任股室:局道路运输管理股)

  9.扎实开展船用燃料油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燃油供给单位加强船用燃油质量管理,坚决杜绝不合格油品流入船舶运输市场,有效降低大气污染排放。(主体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监管责任股室:局水路运输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六)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闭环管理

  10.全面实施I/M制度。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建立监管工作机制,完善排放检测和维修治理信息共享机制,经排放检验机构(I站)检测不合格车辆必须经维修单位(M站)规范维修治理,治理合格后给予复检,实现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主体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监管责任股室:局道路运输管理股)

  (七)强化港口、码头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

  11.加强港口、码头扬尘污染控制,大型煤炭、矿石、砂石码头完成防风抑尘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码头堆场实施全封闭改造(主体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监管责任股室:局水路运输管理股)

  (八)加强交通噪音污染防治工作

  12.机动船舶在县城区的内河航道航行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港口和码头等地指挥作业时使用广播喇叭的,应当控制音量,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主体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监管责任科室:局水路运输管理股)

  (九)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

  13.依法整治并查处“三无”船舶(涉渔“三无”船舶除外)及通航区域内的非法浮动设施(垂钓浮台)。参与联合执法行动。(主体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监管责任股室:局水路运输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十)加强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

  14.严格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安装和使用监管,对船舶违规排放处置水污染物等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完善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能力,推动接收设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加强港口污染防治;推动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机制有效运行;加大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加快形成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规范拆船行为,禁止冲滩拆解;强化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风险防范,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水上运输及不按规定收集、违规排放处置船舶污染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行为。优化沿江码头布局,严格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主体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监管责任股室:局水路运输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十一)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

  15.配合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参与联合执法,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主体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管责任股室:局政策法规股)

  (十二)统筹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16.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组织“回头看”,推进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反馈问题和20xx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按期保质完成整改销号工作。(主体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九中队。监管责任股室:局水路运输管理股)

  17.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完成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主体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监管责任股室:局水路运输管理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20xx年桃江县交通运输领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局水路运输管理股,主要负责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察、巡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各相关二级单位要相应成立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领导专班,统筹深入推进20xx年全县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肩负起交通运输行业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已将20xx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县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的污染防攻坚战绩效考核。局将把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下一步,局将加强工作调度,适时开展督导检查,请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工作实施方案篇4

  一、在强化环境保护措施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各企事业单位的污染物信息档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各企事业单位环保处理实施运行情况。

  2、做好对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项目审查,督促未验收的单位尽快办理验收手续。

  3、定期组织召开环保会议,进行工作布置,环保培训等。

  4、发挥企业、村(居)委基层组织作用,开展争创环保信得过企业、创建“绿色社区”、“卫生村”、“生态示范村”等活动。

  5、加强对露天堆场的检查,督促其封闭式改进。

  6、加强对墟镇市场的废水管理,杜绝向河道直排的现象。

  7、对医院等场所的医疗固废进行规范化处置管理。

  8、加强农收季节对桔杆禁烧的监管。

  9、推动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开展。

  二、环保宣教工作

  1、充分发挥各社区(村)作用,利用宣传标语、主题黑板报及环保知识传单,围绕全镇环保中心工作,推进环境宣传教育社会化进程。引导和发挥公众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开展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在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要针对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宣传工作,并做好环保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

  2、继续搞好环境警示教育,把公众和新闻媒体参与环境监督作为加强环保工作的重要手段。以正面宣传为主,报道我镇环保工作的先进事例和个人。

  三、日常工作

  1、做好环保档案整理保存工作,规范环保档案管理工作。

  2、加大对城镇污染较重的企业、单位的监督力度。

  3、做好环保信息采集反馈工作。

  4、做好环保资料积累整理,装订成册工作,便于查阅。

  5、加强环保知识宣传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工作实施方案篇5

  为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特制定20xx年春季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帮扶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聚焦重点领域和行业,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聚焦部省市督办的重点问题;按照“找问题、堵漏洞、补短板、抓帮扶”总体要求,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帮扶企业发现问题、督导企业落实整改、技术指导精准治污,实施严格执法与柔性服务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理念,助力辖区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为主线,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以帮促改、以查促改、以技促改,解决大气、水和固体危险废物等领域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坚持凝聚合力,以战促练。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将专项行动作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的有力抓手,在实战中锤炼队伍,在实战中提升技能,为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提供坚强的能力保障。

  (三)坚持分类施策,标本兼治。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坚决杜绝“一刀切”。强化服务意识,将帮扶服务融入专项执法全过程,培育、提升企业自觉守法的意识和能力,逐步实现由偏重执法向加强执法与促进守法并重转变。

  三、监督帮扶重点

  (一)重点领域:涉气、涉水和涉危险废物等领域;

  (二)重点行业:电镀、铸造、建材、涂装企业、工业物料堆场、砂石料堆场;

  (三)重点问题:大气强化监督帮扶通报的重复性问题、群众投诉的热点环境问题、日常检查发现的重点环境问题、大气热点网格督办的环境问题、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转办的超标电子督办等问题。

  (四)重点检查:

  1.超标电子督办问题核查:对去年以来特别是11月份以来,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转办的超标电子督办问题,开展现场核查,查实超标原因、查看整改和处理情况。严肃查处超标排放、超总量排放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行为。

  2.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现场端运行和管理情况检查: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运行情况;现场端建设规范性;自动监控设施巡检、校准、校验、维护、比对等情况;参数公示情况。

  3.大气热点网格预警排查。排查20xx年10月以来,大气热点预警网格内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VOCS等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查准查实存在的环境问题,督促整改。

  4.工业物料、砂石堆场检查。开展各类工业煤堆、灰场、渣场、砂石料场及其它产生扬尘(粉尘)的物料堆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仓储、罐储、封闭或半封闭堆场建设,喷淋、覆盖、围挡、冲洗等防风抑尘设施落实情况。

  5.企业污水处理站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污染物达标排放、使用违规药剂或干扰剂、污泥(含危废)处置情况。

  6.危险废物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危险废物申报和管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规范化建设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执行等情况。

  7.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是否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是否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是否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是否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

  8.对中省转办的群众投诉、重点投诉和反复投诉问题进行核查:主要核查投诉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彻底得到解决,存在的违法问题是否依法查处。局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落实好“四个一”(第一时间接听电话、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查处解决、第一时间回复),切实把群众关注的事情办好。

  9.排污许可证后执法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持证排污,存在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落实排污许可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排放口规范化、无组织排放控制、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3月2日—8日)。根据市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3月8日前上报市局。

  第二阶段:现场检查(3月11日—4月10日)。根据工作方案,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摸排自查;配合做好市级督导检查组对重点行业进行抽查、对重点问题开展督查、对超标企业实施核查。

  第三阶段:整改提升(4月11日-4月20日)。针对执法行动发现的问题,采取清单式管理,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20日前对登记的存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全部核查一遍,做到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全面总结(4月21日—4月30日)。全面总结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归纳梳理好的做法,形成总结报告,4月30日前向市局报送工作总结。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大数据运用。要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12369环保热线投诉平台、水质和大气自动监测设备、企业用电监管平台等,通过排查分析研判异常数据,锁定污染源,实现精准执法。

  (二)强化依法严处。坚决执行《环境保护法》和四个配套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督促整改。全面运用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和司法移送等行政手段,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震慑态势。

  (三)强化监督整改。加大对企业的监督帮扶,能立行立改的问题,现场监督企业整改落实到位;需要整改时间的要制定书面整改措施并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确保真改、实改、彻底改。

  六、组织保障

  为确保监督帮扶专项执法工作取得实效,为今年开展的中省环保巡查督察做好充分准备,分局成立4个监督帮扶专项行动工作检查小组,由局长王斌负总责;办公室设在四大队,大队长何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调协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实施,做好协调配合、信息汇总、总结上报等工作,根据工作协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或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现场监测和采样等工作,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对守法标杆企业,加大正面宣传报道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作为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各检查组组长安排检查时间,局办公室做好车辆保障。

  第一检查组:

  组 长:

  组 员:

  区 域:

  第二检查组:

  组 长:

  组 员:

  区 域:

  第三检查组:

  组 长:

  组 员:

  区 域:

  第四检查组:

  组 长:

  组 员:

  区 域: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检查组要强化责任意识,检查要细、问题要实,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及信息登记表;强化组织实施,克服工作交织困难,争取把检查区域内涉水、涉气、涉危废重点企业全部过一遍,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强化结果运用。利用市局“环境违法曝光台”及分局微信公众号,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对性质恶劣、屡查屡犯环境违法企业,严肃查处,以案说法,达到查处一起、警醒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

  (三)强化帮扶实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并纠正,综合运用约谈、督办、移交移送等手段,持续传导压力;突出技术帮扶,及时申请市局供技术支持,为企业把脉问诊,实现精准治污。

  (四)强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对象的宴请等影响形象的行为。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工作实施方案篇6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运输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打造绿色交通为目标,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任务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控和治理能力,全面完成20xx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加强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督促企业做好废气治理;落实一岗双责,发现机动车维修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生态环境部门。(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牵头,各交管站负责落实)

  2、加强驾校扬尘管理。驾校训练场地路面一律实施硬化,破损路面及时修复,已硬化的路面要加大清扫保洁频次,确保“全硬化、不扬尘”。(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牵头,各交管站负责落实)

  3、加强运输车辆监管和推广新能源汽车。严把运输车辆市场准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的监督管理工作,从源头推进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推广使用新能源车,新增及更新的城市运营公交车新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70%,新增巡游出租车新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30%;配合公安部门实施营运黄标车、老旧车辆的淘汰工作;鼓励驾培行业使用新能源车。(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牵头,各交管站、县公交公司负责落实)

  4、加强道路施工污染管控。加强对道路建设责任单位督查考核,建设责任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对以柴油为动力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加装尾气净化治理装置并按照规定使用,凡尾气不达标的一律不允许使用;加强对交通工程建设使用的临时沥青搅拌站、施工现场、车辆运输等重点环节的管控;加强对项目责任单位管理力度,严格督查,要求项目施工单位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降低施工扬尘污染。(县公路分局、县乡公路公路所、县质检站牵头,各项目办、交管站负责落实)

  5、加强公路扬尘治理。一是严格按照《阜阳市国省干线公路日常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对国省干线公路的路面扬尘清扫清洗力度,加强对农村公路的保洁督查;二是积极督促属地乡镇政府加大路面、桥涵、沿线设施保洁养护,及时处理路面病害,清理边沟、路肩等,保持路面、路肩边缘清晰、顺直;三是落实公路保洁三级巡查制度,巡查发现的公路卫生环境问题及时通报至属地乡镇政府落实整改;四是加强砂石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力度,严格控制砂石车辆扬尘、抛洒。(县公路分局、县乡公路管理所、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各交管站负责落实)

  6、加强港口码头污染整治。一是大力推进在港区内作业的水平运输机械、装载机、运输车辆清洁化改造或淘汰,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二是严格港口规划范围内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依法开展港口工程建设;三是督促属地政府全面取缔前期排查的432处无证经营码头并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物资、清设备、清场地)、复垦复绿等,同时加强督查,避免死灰复燃;四是严把新建、改建港口工程的岸电、环境保护等设计关,鼓励在港船舶使用岸电。(县地方海事处负责落实)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

  1、加强船舶污染防治。20xx 年底完成总吨位 400 总吨及以上或核定载运船上人员 15 人以上的运输船舶生活污水污染改造达标率不小于 90% ;推进船舶更新升级,推广使用低污染或清洁能源燃料船舶,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励淘汰使用20年船龄以上的内河运输船舶;完成本地区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任务25%以上,累计达到75%以上。(县地方海事处负责落实)

  2、加强船舶污染物管理。持续推进《阜阳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任务落实,加强内河运输船舶垃圾、污染事故管理;加快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公司的成立。严格实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牵头与环保、农村农业、城管执法等部门联系,组织开展联合监管、执法行动;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县地方海事处负责落实)

  3、加强内河环境保护。加强对小润河的环保巡察,发现有环境污染问题,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及水利、环保部门。(朱寨交管站、柴集交管站按辖区分别负责落实)

  (三)固体废物专项整治

  持续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航运企业、道路运输企业源头督导、宣传;加强货运船舶、运输车辆运输的固体废物来源排查;加强港口码头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加强道路运输环节管控,对发现非法运输、倾倒、违规堆存危险废物(或者其他不明污染物、生活垃圾等)的,及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和环保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处置。(县地方海事处、县公路分局、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站队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当成一项持久且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主动认领年度工作任务,详细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和工作方案,确保完成任务,并于年底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二)强化督查,推进问题整改

  县局将定期对各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开展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避免造成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各单位要建立督查、巡查制度,并将督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至责任单位和乡镇政府,同时抄报县局。

  (三)严明纪律,严格失责追责

  以严明纪律规范履职尽责行为,做到问题查清,及时整改,整改到位。对生态环保问题背后存在工作责任问题的,要问责追责;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消极应对及不作为、慢作为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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